属加种差定义

概述

属加种差定义是逻辑学中最经典、最系统的内涵定义方法——先找出被定义项所属的较大的类(属),再找出将它与同属其他种区分开来的特有性质(种差)。==被定义项 = 具有种差的属==。

定义

属(Genus)

被分为子类的类。属是一个相对术语——同一个类在一种划分中是属,在另一种划分中可以是种。

种(Species)

属的子类。种也是一个相对术语——同一个类在一种划分中是种,在另一种划分中可以是属。

种差(Differentia)

将一个种与属的其他所有种区分开来的性质。种差是被定义种所独有的特征。

核心方法:两步法

属加种差定义的两步法

第一步:找出一个——即一个包含被定义种的较大类 第二步:找出种差——即将被定义种与属的其他种区分开来的性质

标准形式:被定义项 = 具有种差的属

核心性质

性质陈述条件
相对性属和种是相对术语取决于划分的层级
内涵方法基于归约内涵进行定义使用普遍接受的公共标准
区分功能种差必须能区分同属的所有种不能遗漏其他种

经典示例

"六边形"的定义

  • 被定义项:六边形
  • :多边形(包含三角形、四边形、五边形、六边形等的较大类)
  • 种差:具有六条边(将六边形与三角形、四边形、五边形等区分开来的性质)
  • 完整定义:六边形 = 具有六条边的多边形

"人"的定义

  • 被定义项:人
  • :动物(包含人、猫、狗、鸟等的较大类)
  • 种差:有理性的(将人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的性质)
  • 完整定义:人 = 有理性的动物

属和种的相对性

属和种不是绝对的

同一个类在不同的划分中可以既是属又是种:

  • “多边形”相对于”六边形”是
  • “多边形”相对于”几何图形”是
  • “动物”相对于”人”是
  • “动物”相对于”生物”是

两种局限性

局限性一:不可再分析的简单属性

有些属性过于基本,无法再分解为”属+种差”。例如:

  • 颜色(“红色”是什么属?什么种差?)
  • 味道(“甜”是什么属?什么种差?)

这些简单感官属性无法通过属加种差方法来定义,通常需要通过示范定义或实指定义来引入。

局限性二:"大全"性质

有些性质过于宽泛,没有更大的属可以包含它们。例如:

  • “存在”(存在不属于任何更大的类)
  • “本体”(本体是最高的范畴)
  • “实在”(实在无法被归入更高的类)

亚里士多德称之为”范畴”(categories)——它们是最高的属,没有更高的属可以用来定义它们。

五条经典规则

属加种差定义的五条规则

一条好的属加种差定义必须满足以下五条规则:

#规则说明违反示例
1揭示种的本质属性必须揭示被定义项的归约内涵(普遍接受的公共标准)将”人”定义为”能笑的动物”(非本质属性)
2禁止循环被定义项不得出现在定义项中将”真”定义为”与真理相符的”
3不过宽也不过窄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恰好相同将”人”定义为”无毛的两足动物”(过宽,拔毛的鸡也符合)
4避免歧义、晦涩或比喻定义项必须使用清晰、明确、字面的语言将”信仰”定义为”心中的玫瑰”(比喻)
5优先使用肯定定义尽量用肯定形式描述种差,避免否定定义将”健康”定义为”没有疾病”(否定定义,不如”身体机能正常运转”)

规则5的补充说明

优先使用肯定定义是因为否定定义只告诉我们”不是什么”,而不告诉我们”是什么”。但在某些情况下否定定义是合理的——例如”孤儿”定义为”失去父母的孩子”,因为”失去父母”就是该词项的核心含义。

与其他概念的关系

graph LR
    A[属加种差定义] --> B[属]
    A --> C[种差]
    A --> D[归约内涵]
    D --> E[外延与内涵]
    A --> F[定义]
    F --> G[同义定义]
    F --> H[操作定义]
    F --> I[示范定义]
  • 外延与内涵:属加种差定义是内涵定义方法的一种,直接操作词项的归约内涵
  • 命题:命题中词项的清晰定义是避免歧义的前提
  • 论证:论证中词项含义的一致性依赖于良好的定义

学术来源

Aristotle, Posterior Analytics, Book II, Chapter 10

亚里士多德最早系统阐述了属加种差定义方法,认为定义就是”通过属和种差来揭示事物的本质”。

Robinson (1950), Definition

罗宾逊对定义理论进行了全面的现代分析,区分了定义的不同功能和类型,并讨论了属加种差定义的局限性。

应用

  1. 直言命题与三段论(第5-6章):在直言逻辑中,词项的清晰定义是构建有效三段论的基础——如果中词的含义(内涵)发生变化,三段论就会犯”四词谬误”
  2. 定义的评估(第3章):五条经典规则是评估一个定义是否恰当的标准

参见